先给结论:排期看年结日、税务代表、审计三件事

香港公司的利得税报税表由税务局整批发出。税务局在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25/26年度报税表的通函中列出,利得税报税表在4月1及2日发出,文本版报税表会在2026年4月1日或之前上载。公司不能自己决定什么时候交,提交期限写在报税表第一页,并会按结账日期类别和有没有委托税务代表延展。

排期实际要排三段:结账做账、审计、提交报税表连佐证文件。法团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签署证实的财务报表等佐证文件,审计不能等交表后再补。

4月发信,提交期限按N、D、M三类往后延

个案申请进一步延期,可批准的提交期限同为2027年2月1日。

N、D、M三类各自覆盖哪些结账月份,这份通函资料里没有列出;排期时以报税表第一页注明的期限为准,再对到所属类别。

通函附录另列一组按是否涉及独资经营业务、是否委托税务代表划分的期限,分别是6月4日、7月4日、8月4日和10月5日。

审计必须赶在提交之前

除通函列明的例外,所有有总入息的法团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签署证实的财务报表。

报税表指明的佐证文件包括三项:经签署证实的财务状况表/资产负债表;税项计算表与有关附表;报税表附注指明的其他文件及资料。

财务报表要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公司条例》第357(1)条界定的会计准则拟备,用来确定利得税责任。

通函没有给出审计要提前几个月的统一答案,只给了提交期限。实际排期只能从提交期限往回推:先定结账日,再留出编制财务报表、税项计算和审计的时间,最后才是提交。审计排在提交之后,等于把整条时间轴往后压。

做账阶段先把这些资料备齐

报税表要求填写按政府统计处《香港标准行业分类》最新版本编订的六位数字行业编码。

已支付佣金要提供每名收款人的姓名/名称、地址、香港身份证号码或商业登记号码、已支付金额和服务性质。

补充表格自2023年4月1日起须以电子方式提交。

逾期不交:先出估计评税

未能在指定期限或延期期限届满前提交报税表,税务局会发出估计评税。

逾期提交的个案,税务局可根据《税务条例》第80或82A条采取法律行动;持续逾期提交者大多会受到惩罚。

未有按时提交报税表属《税务条例》第14部罚则涵盖的行为;违犯可被判罚款10,000元,并可被加征相等於少徵税款3倍的罚款。

第82A条对利得税个案的罚款政策按少征税额的比例计算,发出两次或以上估计评税后才提交报税表的个案,比例高于首次违规。排期拖到要补交,处理成本不只是补一份表。

别把周年申报表混进来

周年申报表用指明表格NAR1,公司须在申报表日期后42日内交付登记。

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这个法定期限。

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六,限期维持不变;在限期过后交付,须缴较高的登记费用。

这条时间轴按公司自己的申报表日期起算,和税务局的利得税报税表发出与延期安排是两套期限。

若限期最后一日是星期日或公众假期,公司注册处的常见问题另有一条说明;本文所据资料未含该条内容,排期时不要把周末顺延当成默认规则。

从年结日往回排:核对清单

  1. 写下公司的年结日。
  2. 在报税表第一页找到注明的提交期限。
  3. 确认公司有没有委托税务代表。
  4. 有代表时,按结账日期类别对到N、D、M三类的延展日期。
  5. 从提交期限往回推,留出结账、编制财务报表、税项计算和审计的时间。
  6. 结账后按月或按季归集单据。
  7. 编出财务报表和税项计算表。
  8. 把财务报表交审计,取得经签署证实的版本。
  9. 在期限前把报税表连同佐证文件提交。
  10. 另设一条提醒,按申报表日期加42日安排周年申报表。

常见问题

新成立的香港公司,首份利得税报税表什么时候来?

通函说明税务局向新成立法团发出首份利得税报税表,也会因应个别情况提早发出暂缴利得税报税表。资料没有给出成立后固定几个月的统一期限;收到报税表后,按第一页注明的期限提交。

有税务代表和没有,提交期限差在哪?

聘有税务代表时,2025/26年度利得税报税表的提交期限可延展至N类5月4日、D类8月17日、M类11月16日。没有委托税务代表,就没有这层整批延期,按报税表第一页注明的期限交。

审计能不能等交表后再做?

不能。除通函列明的例外,有总入息的法团须在提交报税表时一并提交经签署证实的财务报表等佐证文件。审计要在提交期限之前完成。

逾期交表会怎样?

税务局会先发出估计评税,并可根据《税务条例》第80或82A条采取法律行动。违犯可被判罚款10,000元,并可被加征相等於少徵税款3倍的罚款。

报税表和周年申报表要一起排吗?

分开排。利得税报税表按税务局的整批发出时间和延期安排;周年申报表按申报表日期后42日内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法定期限。

提交期限碰上公众假期会顺延吗?

这批资料没有载明利得税报税表期限遇公众假期的通用顺延条文。

来源口径

本文事实来自税务局的《有关整批延期提交2025/26年度报税表的安排事宜》通函、税务代表专栏、BIR51表格附注及说明、第82A条对利得税个案的罚款政策,以及公司注册处《常见问题-本地有限公司-周年申报表》。通函未载明发出日期,文中日期按通函所列年度和期限照录。2011年5月3日的个别人士报税表新闻稿只作背景引用。